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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会

本公司于112年採候选人提名制度选任第17届董事,选出董事9人(含独立董事3人),任期3年 (任期:112 年 06 月 13 日 ~ 115 年 06 月 12日),以加强董事会之独立性与多元性。董事之选任之多元化方针,包括基本条件与价值:性别、年龄、国籍及文化等及专业知识技能:专业背景、专业技能及产业经验等。董事会成员于任期中持续进修,公司并就全体董监执行业务范围购买责任保险。

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,依照法令、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行使职权,董事会成员秉持忠诚、谨慎及善尽管理人责任的态度,以公司利益为前提,评估公司经营策略、风险管理、年度预算、业务绩效及监督主要资本支出、与投资处分等重大事项。

董事会议至少每季召开一次,重要决议及时地公佈于公司网站以供查询。
<董事成员简歷>
功能性委员会
为健全公司治理,强化董事会之专业机能,本公司于106年设置审计委员会,委员人数为3人。
<审计委员简歷>

为健全监督功能及强化管理机能,本公司于100年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,委员人数为3人。
<薪酬委员简歷>

为强化公司永续治理机制以达永续发展之目标,本公司于111年设置永续发展委员会,委员人数为6人。
<永续发展委员简歷>
经理人
公司依章程设置经理人,经理人之职权,依章程或契约订定。在公司章程或契约规定授权范围内,有为公司管理事务及签名之权。
<经理人权责>